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2000年对观察环境和做出了规定,即ISO3664:2000:
1.光源的光谱要求
根据ISO3664:2000的要求,普通日光灯管是绝对不能用作观察颜色的光源的,必须使用同时符合下列技术要求的特制的荧光灯管:
(1)光源的色温必须是5000K-6500K,在这种光源色温下观察颜色的效果基本类似于中国大部分地区上午8点至10点,下午3点至5点的自然光下的观察效果。
(2)光源的指数Ra>90
2.光源的亮度要求
(1)光源通过反射照射在被观察物体表面上的亮度应达到2000Lux( /-500Lux)。被照表面在1mX1m的范围内,任一点的亮度不得低于被照表面中心亮度的75
(2)光源通过透射照射在被观察物体表面上的亮度应达到1270cd/m2( /-320cd/m2)
(3)显示器的亮度应达到>75cd/m2
3.光源周围环境的要求
(1)观察光源周围的其它照明光源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被观察物体的表面。
(2)观察光源周围的墙板,顶部和底部(包括观察者本人的衣服)不能使用其它色彩,只能使用反射率<60的中性灰色。
(3)当观察彩色透射照片时,照片四周必须留有50mm以上寛度的边框,且边框的颜色必须是黑度>90的黑色。
4.光源的柔和性要求
印刷的观察光源必须要有科学设计的围光系统,以确保将荧光灯管发出的光的能量尽可能多地尽可能均匀地照射在被照物体表面上,且没有光的闪耀或光的阴影。
标准光源的定义
因有效解决了由同色异谱效应所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而被印刷、印染、摄影、广告等对色彩有一定要求的领域所推崇。那么什么是呢,是如何来界定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首先来介绍一下关于光源的相关指标。
光度指标
光通量(luminous flux),单位:流明(lm)。 光源在单位时间内发出的光量总和称为光源的光通量。
光强(luminous intensity),单位:坎德拉(cd)。光源在某一给定方向的单位立体角内发射的光通量称为光源在该方向的发光强度,简称光强。
光照度(illuminance),单位:勒克斯(lux)。是光源照射在被照物体单位面积上的光通量。
亮度(luminance),单位: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光源在某一方向的亮度是光源在同一方向的光强与发光面在该方向上投影表面积之比。
光效(luminous efficacy of light source),单位:流明/瓦(lm/W)光源所发出的总光通量与该光源所消耗的电功率(瓦)的比值,称为访光源的光效。
平均寿命(average life),单位:小时(h)。指一批灯燃点,当其中有50%的灯损坏不亮时的燃点小时数。
色度指标
色温(K)。当光源所发出的光的颜色与黑体在某一温度下辐射的颜色相同时,黑体对应的温度就称为该光源的色温,用绝对温度K(Kelvin)表示。
显色指数(Ra)。我们把光源对物体真实颜色的呈现程度称为光源的显色性,用显色指数来表示。
即Ra=在某一光源照射下所能看到的颜色÷在自然光照射下所能看到的颜色
Ra愈接近100%,表明在该光源照射下,所显现的颜色与在自然光照射下所显现的颜色的差异就愈小。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下面一组在不同的显色指数下物品的颜色差异。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所制定的ISO3664:2000的要求,(含观察环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光源的色温为6500K或5000K,显色指数(Ra)>90%
●照度应在500-2000Lux
●照度的均匀度>85%,即在光照最强的中心的照度为100%时,光照最弱的边缘地区的照度不得低于85%
●光源的背景色应为吸光型的中性灰色
●观察环境不受其它光线或颜色的干扰。
标准光源在印刷领域中的运用
色彩和密度测量是印刷中对物品复制质量进行控制的常用方法。在印刷中我们通常是将复制图像与原图像进行比较来判断色彩的还原程度,从而得出复制图对原图忠实程度。虽然在印刷过程中,我们尽量采取定量指标来避免人为因素对图像还原程度的影响,但人眼的观察对图像还原来说仍然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印刷领域中控制人眼对色彩观察的误差就显得尤其必要。
因为光源和相关观察条件的不同,每一种材料的显色方式也存在着差异,这直接影响了人们对图像最终效果的判断,为了避免对色彩复制效果的误解,在产品复制过程中使用稳定的观察条件对印刷行业就显得十分重要。
由于观察环境周围物体和观察物品表面的颜色和亮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观察者对观察对象色彩的感觉,以及印刷物品世界范围内的流行,为确保印刷物品在复制环节以及最终观察环节有一个统一的观察条件,推行一个国际通用的观察势在必行。1975年国际化组织(ISO)制定《ISO3664观察色彩透视片和复制品的照明条件》,1989年ANSI制定了《PH2.30-1989印刷品、照片、色彩印刷品、投射激光成象复制品的观察条件》。1994年ISO3664进行了改版,1999年ISO3664又推出了新的版本,目前国际通用的观察环境是ISO3664:2000。
这些虽然在具体细节上有所差别,但对的关键因素的界定是一致的。根据这些,的关键因素主要集中在:
1.光源的光谱能量分布
2.光源的发光强度和均匀度
3.观察环境条件(包括观察环境和照明环境两部分)
4.照明环境的稳定性。
简单的来说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光源的色温为6500K或5000K,显色指数(Ra)>90%
●照度应在500-2000Lux
●照度的均匀度>85%,即在光照最强的中心的照度为100%时,光照最弱的边缘地区的照度不得低于85%
●光源的背景色应为吸光型的中性灰色
●观察环境不受其它光线或颜色的干扰。